上海、江苏、浙江将建联合河湖长机制,纳入47个重点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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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下文简称“《方案》”)正式印发。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将建立联合河湖长机制,对重点跨界水体实施联合监管、联合检测、健全数据共享、联合防控等举措。
《方案》明确,根据一体化示范区和协调区的范围,共47个河湖纳入重点跨界水体范围,包括青浦、嘉善、吴江三地交界河湖1个,青浦、嘉善交界河湖20个,青浦、吴江交界河11个,嘉善、吴江交界河湖14个,青浦、昆山交界湖泊1个。流域作为一个生态系统,具有不可分割的整体性,通过联合治理,能进一步完善多方协同保护机制,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和跨界水体生态环境保护探索路径和提供示范。
建立联合河湖长机制是此次《方案》的一大亮点。据了解,2020年,太浦河、淀山湖、汾湖及元荡等“一河三湖”完成联合河(湖)长制的建立工作。日常管理实行轮值制,原则上轮值期为一年。轮值期间牵头单位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河(湖)长共同巡河,研究确定联合河(湖)长制目标任务,共同解决重大问题、推进重要工作。其他重点跨界水体,由相关地市参照“一河三湖”的模式,2020年完成联合河(湖)长制的建立工作。
在执法方面,《方案》指明,三地将建立协同联合执法会商机制,对重点跨界水体区域内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置设施等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和巡查。在监测和数据共享、联合防控方面,三地都将“手牵手”,形成水环境监测一张网;进一步建立完善示范区统一的监测数据共享和管理平台;共同落实跨界水体河湖长效管理工作,探索推广上下游、左右岸、跨界水体连片养护,充分发挥河湖养护的整体效益。
据悉,今后,三地还将聚焦示范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核心问题,以“一河三湖”为重点,建立系统联保共治机制,并在示范区跨界水体管理保护领域逐步推广。
来源:澎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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